13日上午,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進行了說明和解讀。新版《規程》于7月24日公布,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德昶表示,《規程》作為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煤炭行業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居于主體規章地位,是規范煤礦安全生產行為的基本準繩,也是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的主要依據。
周德昶表示,下一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將加強對新版《規程》的宣傳解讀,編制《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推動煤礦從業人員和監管監察部門執法人員學習掌握、掌握規程、按規程做好本職工作。
據了解,自1951年9月首次頒布以來,《規程》先后經歷9次全面修訂和6次部分修改。本次修訂發布的新版《規程》共六編,34章,777條,與上版相比,新增56條,實質性修改353條。(劉昊 李政葳)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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