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的《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進行了說明和解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和統計司司長丁百川在會上表示,為有效解決當前露天煤礦存在的突出問題,本次修訂有針對性地強化了多項管理和技術方面的措施。
一是規范建設期間的安全生產。結合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進一步細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并對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建設單位必須對外委剝離工程承包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管理,同時還對外委剝離工程承包單位項目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作出具體規定。
二是規范邊坡監測預警。明確露天煤礦必須建立邊坡監測預警系統,規定了監測預警系統應當具備的功能;對邊坡監測預警系統設計方案的編制、邊坡監測項目的確定、邊坡監測設備的選取、邊坡監測預警值的設置等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規范邊坡管理。增加邊坡巡視有關安全要求,規定應當每天巡視采場及排土場重點邊坡和危險邊坡,并做好巡視記錄;明確在雨季和凍融季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加大邊坡巡視頻次。
四是規范煤礦露天轉井工或井工轉露天的設計審查。明確規定煤礦露天轉井工開采或者井工轉露天開采的,應當履行設計重大變更審查程序,提前落實管控措施,降低安全風險。(劉昊 李政葳)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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