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調控政策對鋼鐵行業的影響有多少?
2025年07月17日 09:34
海外礦業投資
責編:戚金榮
作者:海外礦業投資
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問題長期存在且調控效果有限,是多重深層矛盾交織的結果。 一、地方政府行為邏輯與政策執行偏差
- GDP導向與地方保護主義
- 政績考核壓力:鋼鐵企業是地方GDP、稅收和就業的重要支撐,地方政府主動削減產能動力不足,甚至通過補貼、稅收優惠等方式維持“僵尸企業”生存。
- 置換政策執行走樣:國家要求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但實際操作中,部分地方允許企業虛報淘汰產能、保留落后設備,導致“越減越多”。例如,2017年政策要求嚴控新增產能,但地方仍通過技術改造名義變相擴產。
- 退出機制缺乏地方配合
- 工信部坦言:“企業干不下去就得關門,但地方總想救它”。地方政府為避免失業和社會風險,阻礙市場化退出,使產能無法實質性出清。
二、市場機制缺陷與退出障礙
- 生產要素價格扭曲
- 能源、土地、環境成本未完全市場化,資源稅和環保標準執行不嚴,導致高耗能企業虛增利潤,刺激盲目投資。例如,鋼鐵企業排污費實際征收率低,污染成本未內部化。
- 國企預算軟約束與金融依賴
- 國有企業因“維穩”任務和信貸支持,即使虧損仍持續生產。2024年重點鋼企負債率超70%,銀行擔心不良資產上升,被迫續貸,形成“債務-生產”死循環。
- 部分企業依賴政府輸血,缺乏通過技術創新或重組脫困的動力。
- “僵尸企業”僵而不死
- 據調查,約15%的鋼鐵產能屬于長期停工但未注銷的“僵尸產能”,占用土地、信貸資源,阻礙優質產能釋放。
三、政策設計局限性與系統性不足
- 標準模糊與監管漏洞
- 淘汰標準以設備容積(如“400立方米以下高爐”)為主,但企業可通過技術改造規避,而環保、能耗等硬性標準執行不嚴。
- 2016年環保部要求徹底取締“地條鋼”,但部分企業轉入地下生產,監管成本高。
- 缺乏協同配套機制
- 職工安置難:鋼鐵行業去產能涉及50萬職工分流,但再就業培訓、跨區域崗位對接不足,東北等重工業地區失業風險突出。
- 債務處置缺位:未建立全國性債務清算平臺,企業破產時銀行壞賬激增,金融機構抵觸情緒強。
- 短期運動式治理替代長效機制
- 政策多依賴行政命令(如“五年壓減1.5億噸”),但未建立產能動態監測和預警系統,導致產能反彈頻發。
四、結構性矛盾與產業升級瓶頸
- 低端同質化競爭
- 產能集中于螺紋鋼、熱軋板等低附加值產品(占70%),高端特鋼仍需進口。企業缺乏技術升級能力,陷入“降價-虧損”循環。
- 產業集中度過低
- 行業CR10(前十大企業市占率)僅40%,遠低于歐美70%水平。小企業數量眾多,兼并重組受地方壁壘阻撓,如鞍鋼重組本鋼后整合效果未達預期。
五、外部環境與全球產業鏈挑戰
- 國際需求波動與貿易壁壘
- 全球經濟低迷抑制鋼鐵需求,而中國低價出口引發歐美反傾銷(如歐盟加征關稅),進一步壓縮外需空間。
- 產能轉移受阻
- 政府推動“一帶一路”產能出海,但東南亞基建需求增量不足以消化國內過剩產能,且海外建廠面臨政治、環保風險。
結論:根本癥結在于系統性改革滯后鋼鐵產能過剩本質是體制矛盾(央地博弈、國企軟約束)、市場失靈(要素價格扭曲、退出壁壘)與產業短板(技術低端化、集中度低)的疊加。
- 短期需強化環保、能耗等硬約束標準,建立全國性產能交易平臺,推動“真置換”;
- 中期須改革地方考核機制,剝離企業社會職能,完善破產法與金融債務處置;
- 長期必須打破技術封鎖(如氫冶金、高端特鋼),通過CR10提升至60%以上重塑行業格局。唯有將行政手段轉化為市場化、法治化的長效機制,才能跳出“越調越剩”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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