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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五礦黨組聚焦工程地產、金屬礦業、金融三大領域,針對其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廉潔風險易發、多發、高發的特點,以“精準識別、事前防控”為目標,編制印發了三個領域廉潔風險防控清單和一張通用風險防控清單,共計四項清單。該套清單是中國五礦深化中央巡視和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要求的重要舉措,為內部各級企業加強內控體系建設、風險管理和合規經營提供了系統、實用的操作指南,也為規范員工行為、培育廉潔文化奠定了制度基礎。
結合正在中國五礦全系統組織開展的清廉項目示范工程建設工作,以及專項治理和系統整治工作,現節選部分內容,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引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干部職工加強學習,不斷增強學規知規守規的意識、能力和水平,為中國五礦實現高質量發展營造廉潔合規、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氛圍。
人為操縱供應商準入
1.1 廉潔風險事項
人為操縱采購尋源、供應商考察、準入、啟用等過程,使特定供應商受
(1)市場調查不充分,規定執行不嚴格,內容要素不全面;
(2)故意隱瞞供應商負面信息、關聯關系或提供虛假供應商資質和業績信息;
(3)傾向性設置需求參數,甚至上下、內外勾連提需求。
1.2 所涉崗位
本風險事項涉及的崗位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管理崗位、采購管理崗;采購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所涉采購事項的業務需求部門具體崗位及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分管采購業務的公司領導。
1.3 防控措施要點
從防范人為操縱供應商準入、引入利益相關方供應商的角度,重點落實以下方面防控措施:
(1)多渠道尋源方面。公司應建立多渠道尋源機制,以保障供應商來源多元化,明確采購項目尋源渠道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如:公開招標平臺、行業數據庫、行業協會推薦、已有合格供應商庫等。
(2)申報排查方面。公司應建立利益沖突申報制度,所有參與尋源、考察、評估和決策的員工,均應在項目啟動前,書面聲明不利用職務之便推薦、引入存在經濟、親屬、任職等利益關聯關系的供應商(特別是公司離職員工擔任管理層的潛在供應商等),如若違反,按公司制度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公司對供應商管理層人員關系進行穿透審核,并要求對方出具不存在利益關系的承諾函。一旦發現應申報未申報行為,公司應加大處罰力度,如:要求供應商退還不當利得,一并返還相應利息等。
(3)資格評審與考察方面。明確資格準入標準,提高特殊供應商準入的審批權限,比如實力較弱的貿易類企業等。供應商資格條件類的客觀評審內容,應通過集團公司供應鏈管理平臺采購子平臺進行自動智能審批,最大程度減少人為干擾。公司應組建由不同部門共同參與的供應商考察小組,既便于全面考察,也有利于互相監督;考察小組出具供應商考察報告,內容應以客觀評價為主,主觀評價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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