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四五”以來,煤炭行業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主線,在攻堅克難中取得歷史性成就:煤炭安全保障基礎更加堅實,煤炭生產開發布局持續優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充分發揮,行業企業治理能力顯著增強,綠色低碳轉型取得新成效,礦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國際合作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為全面展現“十四五”以來煤炭行業取得的發展成就,從今天起,中國煤炭報特開設“我們的‘十四五’”欄目,與讀者一同回望奮斗路,凝聚闊步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提升煤炭安全保障能力
關鍵詞:“十四五”規劃綱要
2021年3月11日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推動煤炭生產向資源富集地區集中,完善煤炭跨區域運輸通道和集疏運體系,推動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和轉型創新試驗區建設,實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
關鍵詞:“十四五”能源規劃
2022年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提出要加強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優化煤炭產能布局,建設山西、內蒙古西部、內蒙古東部、陜北、新疆五大煤炭供應保障基地,完善煤炭跨區域運輸通道和集疏運體系。持續優化煤炭生產結構,以發展先進產能為重點,布局一批資源條件好、競爭能力強、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現代化煤礦。
關鍵詞:煤炭先進產能核定
2022年6月7日,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煤炭先進產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確煤炭先進產能核增條件。
關鍵詞:煤炭產能儲備
2024年4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有序核準建設一批產能儲備煤礦項目,形成一定規模的可調度產能儲備。到2030年,產能儲備制度更加健全,產能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力爭形成3億噸/年左右的可調度產能儲備。產能儲備煤礦的設計產能由常規產能和儲備產能兩部分組成。
關鍵詞:能源法
202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能源領域首部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能源法明確,國家優化煤炭開發布局和產業結構,鼓勵發展煤礦礦區循環經濟,優化煤炭消費結構,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揮煤炭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
關鍵詞:礦產資源法
202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礦產資源法新增“礦區生態修復”“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兩個專章,首次對礦業用地作出專門規定,將礦產資源規劃制度、礦產資源督察制度等上升為法律。
推進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關鍵詞:煤礦生產能力管理
2021年4月27日,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等4部門聯合印發修訂后的《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明確煤礦核定生產能力檔次劃分標準,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規范生產能力核定工作,保障安全生產。
關鍵詞:“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
2021年12月30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提出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深入推進危險化學品、礦山、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整治。煤礦方面,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或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煤礦,30萬噸/年以下煤礦,開采深度超過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礦是安全生產治本攻堅重點。
關鍵詞: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
2022年4月,國務院安委會制定部署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針對安全生產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風險新隱患,國務院安委會對相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以往管用舉措和近年來針對新情況采取的有效措施進行了全面梳理,從中提煉出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關鍵詞:“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
2022年4月6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10%。煤礦領域,實施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礦重大災害超前精準治理,推進實施煤礦重大災害治理示范工程。
關鍵詞:礦山安全生產領域綱領性文件
2023年9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向社會公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礦山安全生產領域綱領性文件,是新體制新機制下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遵循。
關鍵詞:“八條硬措施”
2024年1月16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簡稱“八條硬措施”)。“八條硬措施”具體為一體壓實各級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重拳出擊“打非治違”、強化重大災害治理、大力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嚴格項目審批和安全生產許可、強化礦山安全國家監察督政、嚴格事故調查和警示教育。
關鍵詞:煤礦安全生產條例
2024年1月24日,《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公布,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的一部基礎主干法規,是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重要立法成果。
關鍵詞: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2024年3月,國家礦山安監局出臺《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提出通過三年治本攻堅,礦山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顯著增強,實現礦山井下人員減少10%以上;明確加快災害嚴重、高海拔等礦山智能化建設,打造一批自動化、智能化標桿礦山,推動更多煤礦加快實施“一優三減”,提高“一井一面”或“一井兩面”煤礦占比等。
關鍵詞:煤礦安全規程
2025年7月24日,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公布,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煤礦安全規程》修訂是第16次修訂,也是一次全面的、系統的修訂,對做好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意義重大。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共六編、34章、777條;與上版相比,新增56條,實質性修改353條。
全面加強煤炭全鏈條清潔高效利用
關鍵詞:節能減排
2021年12月28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提出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關鍵詞: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2022年4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印發《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明確了煤炭洗選、燃煤發電、燃煤鍋爐供熱、煤制合成氨、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重點領域的相關指標、指標單位、標桿水平、基準水平和參考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于2022年5月4日宣布,增加1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額度,專門用于支持煤炭開發使用和增強煤炭儲備能力。
2023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通知指出,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三項貨幣政策工具。其中,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延續實施至2023年末,2023年繼續并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在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同時支持經濟綠色低碳轉型。
2024年9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提出以減污降碳、提高能效為主攻方向,以創新技術和管理為動力,以完善政策和標準為支撐,全面加強煤炭全鏈條清潔高效利用。
關鍵詞:原料用能
2022年10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用于生產非能源用途的烯烴、芳烴、炔烴、醇類、合成氨等產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氣及其制品等,屬于原料用能范疇;若用作燃料、動力使用,不屬于原料用能范疇。
關鍵詞:現代煤化工
2023年6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部等6部門印發《關于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加快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引導現有現代煤化工企業實施節能、降碳、節水、減污改造升級,加強全過程精細化管理,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強化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標準引領和約束作用,穩步提升現代煤化工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關鍵詞:綠色低碳轉型
2024年2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印發《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將煤炭清潔生產、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等納入其中,引導社會各界更好支持相關產業發展。
關鍵詞:礦井水保護利用
2024年2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等8部門印發《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礦井水管理制度體系、市場調節機制和技術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礦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大力推動煤礦智能化建
關鍵詞:煤礦智能化建設指南
2021年6月5日,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印發《煤礦智能化建設指南(2021年版)》,提出“分類建設、分級達標”的原則,重點突破智能化煤礦綜合管控平臺、智能綜采(放)、智能快速掘進、智能主輔運輸、智能安全監控、智能選煤廠、智能機器人等系列關鍵技術與裝備,形成智能化煤礦設計、建設、評價、驗收等系列技術規范與標準體系,建成一批多種類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礦。
關鍵詞:“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
2021年11月29日,國家能源局、科技部聯合印發《“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提出推進煤礦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研發,重點突破精準地質探測、井下精確定位與數據高效連續傳輸、智能快速掘進等技術與裝備,建立煤礦智能化技術規范與標準體系。
關鍵詞:數據融合共享
2023年6月26日,國家礦山安監局發布《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共享規范》,有效解決礦山、裝備和通信企業面臨的數據編碼不統一、通信接口不兼容、傳輸協議不開放、系統集成難度大、智能化建設成本高等突出問題,推動智能化礦山各類數據互聯互通、集中集成。
關鍵詞:智能化標準體系
2024年3月13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圍繞構建適應行業發展趨勢、滿足技術迭代要求、引領產業轉型升級的煤礦智能化標準體系,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礦建設水平,綜合考慮智能化煤礦建設周期和系統層級。強化專業支持,組織煤炭行業有關標準化管理機構、標委會等研究推進煤礦智能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到2025年,推動100項以上煤礦智能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
關鍵詞:煤礦智能化建設
2024年4月24日,國家礦山安監局、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 促進礦山安全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推進礦山數據融合互通,實現環境智能感知、系統智能聯動、重大災害風險智能預警,全國煤礦智能化產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數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態化運行率不低于80%等。
2024年5月2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促進煤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明確,大型煤礦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單個或多個系統智能化,具備條件的要實現采掘系統智能化。鼓勵300萬噸/年以上的生產煤礦全面推進主要生產環節智能化改造,力爭率先建成全系統智能化煤礦等。
關鍵詞:“人工智能+”
2025年9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推進“人工智能+”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在人工智能+煤炭方面,聚焦地質勘探、煤礦采掘(剝)、煤炭洗選、生產調度、安全管控、設備管理等典型場景,穩定獲取復雜地質、多工況以及多時空協同條件下的各種工況數據,融合應用智能模型,實現生產過程智能控制與自主決策,助力少人無人化作業常態化運行,穩步推進減人、增安、提效。
關鍵詞:能源裝備
2025年9月15日,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4部門印發《關于推進能源裝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系統部署能源裝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路徑;聚焦煤炭安全高效清潔開發目標,推進深部復雜地質條件、大型露天連續采剝等煤炭開采裝備攻關。
來源 | 中國煤炭報
作者謝吉東
編輯 | 徐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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