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第四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完成督察反饋工作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2025年9月11日至13日,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向山西、內蒙古、山東、陜西、寧夏等5省(區),以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業反饋督察情況。督察組組長宣讀督察報告,省(區)黨委書記或集團公司黨組書記作表態講話。督察組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被督察對象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各督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相關要求,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進一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總體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業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同時,督察也發現一些突出問題:一些省區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問題仍然存在,部分敏感區域生態保護治理成效還不穩固,違法捕獵販賣野生鳥類多發頻發,“挖湖造景”問題整改不力。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四水四定”要求落實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戰存在短板。一些中央企業沒有真正發揮在生態環保領域的示范帶頭作用,生態環保主體責任落得不實,體制機制不完善,能耗管控不到位,落后設備淘汰滯后,生態環保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下一步,將繼續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導督促被督察對象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在45個工作日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后續工作中持續加強調度督促,對發現的問題緊盯到底,推動被督察對象切實整改到位、取得實效。
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向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
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能”)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9月13日向中國華能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許又聲通報督察報告,中國華能黨組書記、董事長溫樞剛作表態發言,中國華能總經理張文峰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趙英民,督察組有關人員,中國華能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二級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中國華能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扛牢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政治責任,積極融入國家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強化科技創新支撐綠色低碳發展,取得較大成效。
中國華能將綠色作為發展底色,納入集團發展理念,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體系,推進企業標準化創建,持續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規范化水平。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結構調整,“十四五”以來低碳清潔能源裝機占比較2020年提高15.4個百分點。統籌實施煤電機組節能減排升級改造,有序淘汰落后產能。強化科技創新,創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碳捕集成套技術體系。持續實施污染防治攻堅任務,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發展清潔運輸,加強礦井水治理,實施“環保風險整治提升年”專項行動。
中國華能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8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2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
督察指出,中國華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較大成效,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明確要求,對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仍有不少差距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對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認識不充分,主動性不強,沒有真正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到集團生產經營發展全過程。集團公司承諾開展的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個別項目在實際推進中被擱置不理,導致相關工作進展滯后。內部管理偏弱偏軟,有的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一些企業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薄弱,違法違規問題頻發。弄虛作假時有發生,華亭華煤清能煤化工公司違規用進氣流量替代尾氣流量,以規避超標排放;蘭州新區熱電廠等虛假標記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狀態,人為制造超標數據無效假象。
二是綠色發展要求落實不力。黃河流域多家企業無證取水、超計劃用水、超定額用水及未按要求使用中水,煤礦礦井水總利用率遠遠落后于國家要求。節能降耗工作力度不夠,2021年以來部分機組供電煤耗超過國家能耗限額標準。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查和淘汰工作進展緩慢。生態保護和修復措施未落實,部分項目違規建設,侵占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一些水電站生態流量無法保障。
三是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短板。火電廠煙氣污染物超標排放,部分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穩定,部分機組啟動和停機時段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運維管理混亂,多家企業煙氣自動監控系統存在儀器性能達不到標準、運維不規范等問題,個別企業顆粒物自動監測設備采用模擬信號生成采樣流速。煤場揚塵失管失控,多座煤場沒有完成封閉,有的煤場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到位,部分企業未按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四是其他領域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水污染防治問題多發,個別企業違法滲坑排放,部分企業未取得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違規排放廢水,一些企業雨污混排管控不力,有的企業生產廢水長期排入長江,部分煤礦礦井水達不到排放要求。固體廢物違規處置,未對工業固廢進行全過程管理,多家企業固廢貯存、處置不規范,部分企業將固廢交給第三方處置后不管不問,亂堆亂倒問題突出。自主驗收和自行監測不嚴不實,蒙東新能源等企業多個項目自主驗收調查結論與實際情況不符,多家企業自行監測缺項漏項。
督察要求,中國華能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和生態環境高水平治理。加快推進超低排放和節能升級改造,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切實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部署,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要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中國華能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程序和權限分別移交國務院國資委及中國華能處理。
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向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
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大唐”)進行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9月12日向中國大唐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付志方通報督察報告,中國大唐黨組書記、董事長呂軍作表態發言,總經理李向良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任京東,督察組有關人員,中國大唐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二級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中國大唐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能源安全、低碳轉型、生態保護、科技賦能等重點工作,努力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
中國大唐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集團黨組多次組織學習。制定實施方案,推進產業升級、污染防治、節能降碳,助力長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環京電廠“上大壓小”。持續推動綠色發展轉型。清潔能源裝機較“十三五”末提升11.5%,投產6臺超臨界以上煤電機組,實現14臺落后機組關停或轉應急備用。穩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煤電機組提標和煤場封閉改造,開展節水改造,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發展環保產業。
中國大唐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8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8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
督察指出,中國大唐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照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目標要求,在落實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責任方面還存在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干部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悟不深不透,集團、二級公司及所屬企業,都不同程度存在組織領導體系不健全、制度責任體系不嚴密、目標規劃體系不全面、管理監督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思想認識不到位,集團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節約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領導機制,制定的相關總體規劃不含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未明確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相關部門落實“一崗雙責”要求不到位,導致部分項目違法違規建設,占用林草地。環境守法意識薄弱。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延長發電項目驗收時限,2022年以來未驗先投項目多達百余個。環境管理責任不落實,集團未將煤炭、煤化工、電解鋁企業納入監督檢查評價范圍,部分二級公司未按要求對所屬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違法違規取水問題突出,一些企業未按要求使用中水,違規取用水、超定額用水,甚至長期使用難以更新的地下水。
二是污染防治短板明顯。大氣污染防治不力,部分位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的企業超標排放,且存在揚塵污染。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部分企業通過修改設備參數、改變采樣條件、違規標記等方式,逃避監管。生產廢水違規排放,個別企業長期停運處理設施,部分企業違規外排廢水,晉城陽城電廠生產廢水長期向黃河支流排放工業廢水。部分灰場建設管理不規范,七臺河電廠未按要求建設截洪溝、滲濾液集排水設施,存在環境風險。
三是綠色轉型推動不力。煤電機組能耗管控不到位,一些企業虛報供電煤耗數據,部分機組供電煤耗超標,多倫煤化工等企業能耗未達基準水平。落后機電設備淘汰滯后,全集團有大量高耗能落后電機未按要求淘汰,部分二級公司未按要求更新升級機電設備。工業固廢處置利用存在短板,脫硫石膏自有處置能力不足,未按要求實施有效全過程管理,部分下屬企業委托第三方處置固廢時未履行全過程污染防治責任。
四是其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煤化工企業污染問題多發。赤峰克什克騰煤制天然氣公司超許可排放二氧化硫,將有機廢氣違規經火炬焚燒后直接排放。部分水電站生態流量管理缺失,未按要求泄放流量、流量監測管理不到位。破壞生態問題時有發生,一些項目水土保持措施、生態保護措施落實不到位,施工建設造成生態破壞。
督察要求,中國大唐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實現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要強化工作領導,完善責任體系,切實發揮集團公司環境管理監督作用。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抓實污染防治。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中國大唐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程序和權限分別移交國務院國資委及中國大唐處理。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向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投)進行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5年9月11日向國家電投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張軒通報督察報告,國家電投黨組書記、董事長劉明勝作表態發言,國家電投總經理徐樹彪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張雪樵,督察組有關人員、國家電投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二級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國家電投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發展清潔能源,落實生態保護、污染防治和減污降碳要求,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切實履行中央企業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取得較大成效。
國家電投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黃河公司時作出的重要指示,大力推進清潔能源建設,清潔能源裝機占集團電力總裝機的72.9%,牽頭實施大型壓水堆核電站、重型燃氣輪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并取得階段性成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火電、鋁業和煤礦等產業生產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大氣、廢水、固廢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生態效益逐步顯現。健全生態環保體制機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規定》《生態環境保護負面清單》等10余項規章制度,有效落實國務院國資委“穿透式”管理要求。
國家電投高度重視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8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3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
督察指出,國家電投生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較大成效,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照建設世界一流清潔能源企業目標,相關工作還存在差距,一些領域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部門和二級公司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視不夠,研究部署少,監督考核寬松,有的下屬企業存在環境管理粗放、違法違規建設、風險管控不力等問題。美麗中國建設部分任務進展滯后,集團制定的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制度、環保違法違規事件報告制度沒有有效落實。落實“四水四定”要求不力,一些位于黃河流域的企業未能嚴格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存在長期無證取水、超量取水用水或節水工作不到位等問題。節能降碳仍有不足,部分老舊煤電機組供電煤耗超過能源消耗限額,一些機組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一些高耗能落后設備淘汰遲緩。環境守法意識淡薄,2021年以來,重慶遠達環保公司所屬或運營的污染治理項目多次因違法違規問題被處罰或約談。一些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問題。
二是企業生態環境治理還有短板。供電煤耗統計不嚴不實,部分火電企業采取大幅調高供熱煤耗、把環保設施用電剔除出廠用電量、隨意縮小統計范圍等方式,人為降低供電煤耗數據。部分企業環境管理粗放,生產環境臟亂差,存在廢氣處理設施不運行、煙塵無組織排放等問題。“廠中廠”環境管理缺失,部分企業將廠房出租給下游企業后,缺乏應有的監督管理。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和運行不規范,導致測量結果低于實際值。
三是環境污染問題多發頻發。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力,部分企業擅自停運或缺失污染防治設施,青銅峽鋁業青銅峽分公司等企業大氣污染物頻繁超標排放。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力,一些企業在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運輸減排等措施。固體廢物處置風險隱患突出,集團下屬企業普遍存在委托不具備處置資質的第三方企業處置工業固廢,一些受委托企業隨意傾倒損害生態環境。多家火電企業的灰場超庫容堆存粉煤灰,風險隱患突出。
四是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落實不力。生態破壞屢有發生,部分建設項目違法侵占生態保護紅線、公益林或文物保護范圍,北京公司下屬企業多次發生違規占地、破壞林地問題。生態修復治理要求不落實,有的海上風電項目沒有落實海洋生物監測要求,有的水電站臨時占用林地、草地后生態修復不到位。
督察要求,國家電投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將光伏產業做好”重要指示和“再接再厲,再攀高峰”殷切勉勵,努力打造世界一流清潔能源企業。要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健全企業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抓好抓實制度執行;嚴格落實水資源保護利用制度,加強大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國家電投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程序和權限分別移交國務院國資委及國家電投處理。
來源 | 中國電力報、國務院國資委網站
編輯 | 徐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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