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德昶在會上介紹,新版《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已于7月24日以應急管理部第17號令形式向社會公布,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新版《規程》共六編,34章,777條,與上版相比,新增56條,實質性修改353條,“是一次全面的、系統的修訂,也可以說是一次徹底的修訂”。
煤礦作為傳統的高危行業,一直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德昶表示,《規程》作為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煤炭行業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具有主體規章地位,是煤礦安全生產行為的基本準則,是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煤炭行業管理的主要依據,也是煤炭領域相關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裝備制造企業的重要遵循。
自1951年9月首次頒布《規程》以來,先后經歷15次修訂,其中9次全面修訂和6次部分修改,這次修訂是第16次修訂。國家礦山安監局黨組高度重視本次修訂工作,成立了專門組織,匯聚了煤礦行業領域眾多院士專家參與修訂,組織開展了調研論證、條款起草、征求意見、集中審查、實施評估等相關工作,最終形成修訂草案。
關于《規程》在煤礦安全生產實踐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周德昶強調,《規程》是一切煤礦安全生產活動的“根”,是煤礦技術管理、安全管理的“魂”,是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根”,在煤炭行業具有基礎性、根本性、普及性、專業性等特點,所有的煤炭從業人員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冊”。
“《規程》的每一個條款都是事故和鮮血凝練成的,都是70多年以來煤礦安全生產實踐的總結、是保護340萬礦工的‘安全鎖’和‘護身符’。”周德昶說,“條條規程血染成,絕不再用血來驗證”,這是煤炭行業每位職工和監管監察人員共同的心聲和共識。
他表示,下一步,將加強對《規程》的宣貫解讀,正在編制《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開展一系列培訓活動,推動煤礦從業人員和監管監察部門執法人員學習規程、掌握規程、按規程做好本職工作。戴云
來源:封面
聲明:本文系轉載自互聯網,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自行核實相關內容。若對該稿件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質疑,請立即與鐵甲網聯系,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并做處理,再次感謝您的閱讀與關注。
不想錯過新鮮資訊?
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