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以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操作指南(試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主要風險點管控及隱患排查清單(試行)》兩個配套技術文件(以下分別簡稱《指南》《清單》)。專項行動實行統一部署、統一標準、統一步驟、統一行動,堅持問題導向,旨在進一步規范城市軌道交通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雙重預防質效,確保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
專項行動自2025年7月底開始至2025年10月結束,分為三個階段進行:一是全面開展辨識排查階段。各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組織全體動員部署和培訓,掌握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的工作方法、標準和要求。重點圍繞設施監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等7個業務板塊開展全面風險辨識,科學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管控措施。二是組織專家指導幫扶階段。從部專家庫、行業優勢企業等抽調車輛、通信信號、供電、土建結構、軌道線路、行車、客運等專業專家,組織專家組對各地風險辨識是否全面、辨識方法是否合理、風險可能性和后果嚴重程度判斷標準是否科學、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等進行指導幫扶。三是建立健全制度體系階段。各地結合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風險隱患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管理制度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健全長效機制。
為確保工作成效,《行動方案》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導運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落細重大節假日以及汛期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能力,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的底線。
為規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標準,配套發布了《指南》《清單》兩個技術文件。其中,《指南》分為風險辨識、風險等級評估、風險管控措施制定、隱患排查手冊制定和開展隱患治理6部分,明確了風險到隱患的邏輯關系,提出了雙重預防全鏈條的操作規則、方法和標準,列出了應判定為重大隱患的16種具體情形。《清單》按照設施監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等7個業務板塊,共列出運營過程中風險點420項,制定了1276項管控措施,逐一明確了管控措施對應不同崗位的隱患排查內容共3041項,以及各項排查內容的排查周期和方法。
責編丨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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