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程序,集中解決突出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保障群眾生態環境權益,我部編制了《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環辦〔2009〕117號)同時廢止。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5年5月2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生態環境部各督察局、各流域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5月26日印發
(來源:中國政府網)
聲明:本文系轉載自互聯網,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自行核實相關內容。若對該稿件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質疑,請立即與鐵甲網聯系,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并做處理,再次感謝您的閱讀與關注。
不想錯過新鮮資訊?
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