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是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的一部基礎主干法規,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一年來,全國煤礦企業在學習落實中強化法治思維,在整改實踐中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取得積極成果。在此,選取部分煤礦企業、監察執法人員在學條例促落實過程中的故事、成效和感受,旨在共筑安全防線。
企業管理者講述
川煤集團華榮能源公司威鑫煤礦礦長韓劍:
回風串入底抽巷 推翻設計重新布置
該礦每旬開展井下安全大檢查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以來,我們礦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宣貫學習,同時對標對表積極開展自查自改。
我們礦要求,每月定期由礦長牽頭組織開展一次專項自查自改,每旬組織一次井下全面安全檢查,每日由現場管理人員開展巡查,發現隱患立即落實整改。
2024年12月20日,我們在井下檢查時,發現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掘進回風串入有人鉆孔作業的+930米南翼底抽巷。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規定,屬于重大隱患。我立即要求抽采隊停止打鉆,同時在現場召開會議,制定整改措施。
隨后,我們暫停了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掘進作業,重新布置施工一條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回風通道,確保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與+930米南翼底抽巷回風獨立。事后,我們將這一重大隱患錄入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統,實行閉環管理,并落實專人盯守整改。
今年1月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監察執法二處執法組到我們礦開展檢查時,發現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存在這一重大隱患。
監察人員通過調閱系統核實我們已自查出這一重大隱患,并按照整改方案正在進行整改。經過研討,執法組未對這一重大隱患進行處罰,而且還對我們進行了指導幫扶。
我們礦通過學習貫徹《條例》內容,自查自改了一批隱患和突出問題。截至目前,我們礦已連續實現安全生產3740天,瓦斯“零超限”周期長達700余天。
相關內容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
煤礦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停止受影響區域生產、建設,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五)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執法感受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監察執法二處處長喬傳印:
威鑫煤礦是一處國有重點煤礦,屬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雖然安全基礎相對較好,管理團隊穩定,技術力量配備齊全,但是災害重,治理難度大、成本高。
我們對該礦開展遠程監察時發現該礦+930米南翼底抽巷有人在進行打鉆作業,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隨即我們派出執法組進行核查,根據遠程監察發現的線索確認C19煤層為突出煤層,1199機巷掘進工作面違反有關規定,與有人打鉆作業的+930米南翼底抽巷進行串聯通風。依據相關標準判定為重大隱患,依據相關規定應該進行處罰。但鑒于該礦事先通過自查已發現這一重大隱患,并正在整改,同時+930米南翼底抽巷平時沒有安排人員進行打鉆作業,因此未對該礦進行處罰。
今年以來,我們堅持監察與服務相結合,引導煤礦企業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條例》,鼓勵煤礦企業自查自改隱患,真正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風險。
作者:鄭燕
來源: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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