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下達2025年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本年度第一批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有關事項予以明確,以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產資源。
2025年度第一批鎢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58000噸,分配給內蒙古、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廣東等11個省(區),其中指標排名前三的是江西省21300噸、湖南省15530噸、河南省7050噸。相比于2024年度第一批指標,本年度第一批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減少4000噸。
《通知》稱,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不再區分主采指標和綜合利用指標。對采礦許可證登記開采主礦種為其他礦種、共伴生鎢礦的礦山,查明鎢資源量為大中型的,繼續下達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并在分配上予以傾斜。對共伴生鎢資源量為小型的,不下達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由礦山企業向所在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備鎢礦產量。
《通知》指出,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礦山企業分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指標分配及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礦山企業實際生產情況,對本省、自治區指標加強管理,使指標使用更加契合礦山開采實際。不得對鎢礦探礦權和采礦許可證過期的礦山企業分配指標;對采礦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但停產礦山不分配指標,待恢復生產時下達。
《通知》要求,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礦山所在地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簽訂開采總量指標執行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嚴格禁止超指標、無指標生產。要對指標執行情況和共伴生礦綜合利用情況進行一定比例的抽查,糾正瞞報、漏報產量等行為。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本通知下發10個工作日內做好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分解下達工作,并在4月30日前將分解情況報自然資源部礦業權管理司。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準確統計礦山企業實際產量(含未下達指標的小型共伴生鎢礦),6月20日前將前5個月生產情況報自然資源部礦業權管理司。(中國礦業報)
聲明:本文系轉載自互聯網,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自行核實相關內容。若對該稿件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質疑,請立即與鐵甲網聯系,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并做處理,再次感謝您的閱讀與關注。
不想錯過新鮮資訊?
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