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對山西忻州神達梁家磧煤業有限公司500萬噸/年露天煤礦生產能力核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復,同意該項目在全面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實施,這一舉措對保障區域能源供應、推動煤炭產業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該項目位于忻州市河曲縣,礦田面積達16.7829平方公里,地表開采境界9.6031平方公里,設計規模為500萬噸/年。礦田共劃分三個采區,首采區已于2019年開采完畢,二采區為現階段開采區域,采用露天開采方式,剝離、采煤均運用單斗—卡車開采工藝,可采煤層包括9號、10號、11號和13號煤層,剩余可采儲量0.6912億噸,剩余服務年限12.57年 。建設內容主要是新建(遷建)一座處理能力為2400立方米/天的礦坑水處理站,其余生產生活設施則利用現有。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表示,項目總體符合山西晉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礦區規劃環評要求,且被列為國家保供煤礦。2021年,省能源局已將項目生產能力由300萬噸/年核增至500萬噸/年,省發改委也承諾將梁家磧煤礦500萬噸/年產能納入礦區總體規劃。不過,項目實施會對生態、水、大氣環境等產生一定不利影響。經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評估(晉環研〔2024〕22號),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不利影響可得到有效緩解。
為確保項目的綠色發展,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要求企業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 生態保護:嚴格控制作業范圍,巖土剝離物全部內排,減少地表擾動,剝離表土單獨堆存用于生態恢復。按自然資源部門要求,礦田與黃河1公里范圍重疊處設為禁采區,嚴禁越界開采。堅持“邊開采、邊修復”,及時對排土場進行削坡整形、土壤重構和植被重建,加強生態影響跟蹤監測。
二、 地下水保護:落實泉域主管部門要求,保障天橋泉域水資源??刂崎_采境界和深度,制定居民供水預案。實施分區防滲,對危廢貯存庫等重點區域防滲,制定并落實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及時報批注銷已封井的鄉鎮水源地手續。
三、地表水保護:落實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在大石溝河沿岸堤外50米范圍內建設綠色生態廊道。確保礦坑水、生活污水等處理達標后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加強水處理設施管理維護,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大氣污染防治:盡快建設配套選煤廠,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對預爆區灑水預濕,對采掘場、排土場及時壓實覆土、灑水降塵。全封閉儲煤庫設置噴淋灑水裝置,鍋爐房采用低氮燃燒器FGR燃氣鍋爐,硬化原煤外運道路并灑水降塵,設置洗車平臺,采用新能源廂式貨車運輸。
五、固廢防治:礦坑水處理站煤泥脫水后摻入原煤外送洗煤廠,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加強危險廢物暫存設施管理。
六、水源地撤銷:配合相關部門完成原飲用水源地的撤銷工作,該礦區范圍內居民已搬遷,原飲用水井已封井填埋,新建集中供水水源井不在礦區范圍內。
此外,項目的其他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仍按照環審〔2013〕36號和環驗〔2015〕214號執行。待河保偏礦區總體規劃修編獲批后,企業需按照規劃及批復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若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驗收后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三采區開采前應另行環評。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委托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加強監督指導,忻州市生態環境局和河曲分局履行屬地監管職責,企業需在收到批復10個工作日內,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批復文件分送相關部門,并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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